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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动态
读者手册
来源:平山县图书馆  时间:2017/6/27 15:33:25

  一、本馆概况

   图书馆使命: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

   平山县图书馆是综合性公共图书馆,是向社会公众提供文献借阅、网络和知识咨询服务的公益性机构,是全县文献资源收藏中心、书目中心。

平山县图书馆始建于1979年,坐落于平山镇益民东路18号,2013年11月迁于本址(康乐街平山县图书馆),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,拥有藏书13.8万册,设有图书借阅室、成人阅览室、儿童阅览室、报刊室、资料室、电子阅览室、多媒体播放室、展室等服务窗口,年接待读者2.5万人次。曾荣获全国“文明图书馆”、国家“二级图书馆”。服务方式上实行“全开架,零门槛”免费服务最大限度的为读者提供馆藏文献借阅、数字资源查询、参考咨询等服务。平山县图书馆在努力服务大众的同时,也对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、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发挥积极作用。

二、业务介绍

图书借阅服务区 图书采用全开架式借阅,室内配有阅览桌椅

电子阅览室 凭身份证借阅证免费上网、共享文化信息、查询信息资料

报刊借阅服务区 报刊阅览室拥有阅览座位50个,订阅各类报纸30种,期刊50余种,对读者免开放并提供年内过期期刊外借服务。

儿童服务区 接待初中以下少年儿童,包括学龄前儿童。设有阅览座席50个,拥有藏书近2万册,同时不定期举办各种丰富多彩的读者活动。

自学室 供读者自修,设有20个座席,安装了无线网卡,供读者免费上网。

多媒体播放室 为读者提供各种影像资料包括:政治、文化、艺术、科技等方面,设有20个坐席。

办证须知:办证时读者需交100元押金,办理图书借阅证,凭证来图书馆借阅查询各种图书。退证时所借阅图书完好无损100元押金退还读者。

 

三、服务类型简介

1、图书外借

图书馆馆藏文献实行全开架、借阅一体化的管理模式。读者可持借书证到图书馆查询、阅览所需要的图书。

2、期刊、报纸阅览

读者凭证到现刊阅览室查阅各种期刊、报纸。读者须遵守阅览室规则,现刊阅览室的文献资料不外借。

3、信息检索

图书馆员根据读者的要求,借助于手工和计算机两种检索手段,从印刷型、互联网上的各种类型检索工具中查找读者所需要的情报信息。

三、图书馆文献全部采用《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》类目体系排列,即每种图书按下列学科对应类号。在大类排定后,在每一个具体的类目下采取小号在前,大号在后的原则排列。具体如下:

A 马克思主义、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 B 哲学

C 社会科学总论 D 政治、法律 E 军事 F 经济

G 文化、科学、教育、体育 H 语言、文字 I 文学 J 艺术

K 历史、地理 N自然科学总论 O数理科学和化学 P天文学、地球科学

Q生物科学 R医药、卫生 S农业科学 T工业技术 U交通运输 V航空、航天 X环境科学 Z综合性图书

四、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则

1、本馆书刊实行持证借、阅,读者可自行借、阅书刊,每次限借两册。

2、在不超过押金的前提下,每个借阅证按借阅类型最多可借图书或期刊合订本2册。

3、普通图书,每次借期30天,如无其他读者预约,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借期从续借日算起,仍为30天。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,每册最高收费限额为10元。

4 畅销图书,每次借期15天,如无其他读者预约,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借期从续借日算起,仍为15天。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,每册最高收费限额为10元。

5、期刊合订本,每次借期30天,不可预约,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借期从续借日算起,仍为30天。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,每册最高收费限额为10元。

6、读者遗失1990年前出版的图书(含1990年)按书价10倍赔偿;遗失1990年后出版的图书,可赔偿原书,或按书价3倍赔偿;遗失整套图书的任一分册,可赔偿原书,或按整套图书的价格赔偿。

7、外借书刊时请读者认真检查书刊是否有缺损、涂污等现象,如有发现应向工作人员及时说明并作相应处理才能外借,归还时出现新的污损,按书价0.2-1倍赔偿。

8、读者选定书刊后,须办理借阅手续方可离开。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携书离开者,将严格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;情节严重者,将移送执法部门处理。

五、电子阅览室规则

1、 注意仪表,不得穿拖鞋、背心或赤膊入内;

2、 随身携带的行李、手袋、挂包等请到寄存处存放;

3、 保持室内环境清洁,不随地吐痰,乱丢杂物、乱贴乱画等,不抽烟,不吃零食,饮料、水等在休闲区饮用;

4、 保持室内环境安静,将手机等置于静音状态,不在区内打电话或大声交谈;

5、 遵纪守法,遵守公安或有关部门关于计算机网络使用的各种法律和条例,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,不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,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置,损毁信息资源的活动;

6、 未经许可,不使用自带的自带的软件、光盘、软件等;

7、 爱护公物,不损坏区内任何设施、设备及图书资料,不擅自将区内物件带本区。

六、入馆须知

尊敬的读者:

    欢迎您来我馆借阅文献资料和读者活动。为了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,方便您利用图书馆资源,特将有关事项敬告如下: 

1.入馆请注意衣着整洁,举止文明;

2.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秩序,不要在馆内吸烟;不要携带宠物及危险品进馆;

3.请注意保持馆内环境卫生,不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;不要在墙面、地面涂画;请不要携带零食、饮料进入文献借阅区;

4.请保持馆内安静,不要在馆内喧哗,入馆请将手机等电子设备置于静音状态;

5.请妥善保管自带小件物品,背包、提包及其它与阅读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免费存包处。闭馆后请勿将物品遗留在存包柜内;

6.请爱护并合理使用文献资料等图书馆资源,爱惜图书馆公共设施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;

7.遇有紧急事件发生时,请依照工作人员的指引避难或疏散。

8.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规定,支持配合工作人员照章办事。

七、图书馆儿童借阅规则

1、本馆书刊实行持证借、阅,读者可自行借、阅书刊,每次限借两册。

2、在不超过押金的前提下,每个借阅证按借阅类型最多可借图书或期刊合订本2册。

3、普通图书,每次借期30天,如无其他读者预约,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借期从续借日算起,仍为30天。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,每册最高收费限额为10元。

4 畅销图书,每次借期15天,如无其他读者预约,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借期从续借日算起,仍为15天。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,每册最高收费限额为10元。

5、期刊合订本,每次借期30天,不可预约,到期前可续借一次,借期从续借日算起,仍为30天。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滞纳金0.10,每册最高收费限额为10元。

6、读者遗失图书,可赔偿原书,或按书价3倍赔偿;遗失整套图书的任一分册,可赔偿原书,或按整套图书的价格赔偿。

7、外借书刊时请读者认真检查书刊是否有缺损、涂污等现象,如有发现应向工作人员及时说明并作相应处理才能外借,归还时出现新的污损,按书价0.2-1倍赔偿。

8、读者选定书刊后,须办理借阅手续方可离开。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携书离开者,将严格按照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理;情节严重者,将移送执法部门处理。

八、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制度

图书馆的报刊阅览室是读者阅览现刊、报纸获取信息的场所,现刊和报纸是不外借的,为了使读者配合好管理人员创造良好的阅览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:

1、本室报刊凭读者借阅卡开架阅览,原则不外借。

2、所带图书、书包及物品不得带入室内,请放在存包柜内。

3、读者凭借阅卡阅览现刊和报纸。

4、请不要擅自打乱报纸日期顺序,阅毕将报纸放回原处。

5、所有报刊资料仅限室内阅览,如复印,办理复印手续后需在两小时内归还,未按时归还每超一小时停借10天。

6、保持室内安静文明,不得大声喧哗,手机置震动状态,接打请到室外。

7、维护室内卫生,不得随地吐痰,乱扔杂物。

8、爱护公物,不在桌椅上涂写刻画。

9、读者在阅览时,请先检查您所阅报刊是否缺页、污损、涂抹、勾画,如有上述情况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分清责任。读者应爱护文献资料,如有违规行为,根据情节做相应赔偿。